主营产品: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
章程、协议、申请书记载的经营范围:以下业务的筹建工作:提供金融中介服务(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,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);受托资产管理,(非公开)投资资金募集,投资管理,项目投资,私募股权投资,提供担保;理财产品设立和销售,代销各类金融产品;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交易,贵金属交易,产权及股权交易,票据中介服务;代理销售保险产品;财务顾问服务,投资咨询,企业管理信息咨询,市场信息调查及数据分析服务,技术咨询,保理及融资租赁相关交易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,企业重组策划,电子商务平台开发、运行及维护,广告代理发布,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,会务服务;软件开发,计算机系统及基础软件服务,技术推广服务,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(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);开展组合金融工具应用,综合金融创新业务(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);货物进出口,代理进出口。以上经营业务仅限筹建,筹建期间不得以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