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产品:
按照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起止日期、地点、规格品种销售烟花爆竹;销售工艺美术品、文化用品、日用品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装饰材料、建筑材料、金属材料、五金交电、针纺织品、花卉;技术开发、经济信息咨询(不含中介服务)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文艺创作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广告;图文设计、制作;企业形象策划;承办展览展示;影视策划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